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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临县-保德输气管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1-17 14:01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临县-保德输气管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山西省临县、兴县和保德县境内
联系人:李京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临县-保德输气管线项目
建设规模:本工程管道输气量为干线4.95×108m3/a,联络线:每条2.75×108m3/a。建设管道全长127.042km,其中临县-保德段管道长 112.09km,管径为Φ508mm;保德联络线长为 14.952km,管径为Φ355.6mm。 3 座工艺站场和 3 座线路截断阀室。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压缩机组、空压系统、加热炉、清管接收装置、分离器、放空系统等。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翟淑珍 |
工程师 |
报告书审核人 |
闫爱珍 |
高级工程师 |
报告书编写人 |
傅焕宏 |
行业工程技术人员 |
李俊杰 |
公共卫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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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军霞 |
卫生工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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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芬 |
检测检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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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梦阳 |
检测检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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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京 |
副经理 |
现场勘察(类比检测)时间 |
2018.12.27-12.28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甲烷、一氧化碳、工频电场、高温、硫化氢、丙烷、戊烷、氮氧化物、柴油、天然气油、低温等。
通过类比调查与检测,结合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有害因素和噪声等物理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分类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第三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二项(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第2条(燃气供应)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起到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环境的作用。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临县-保德输气管线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7〕90号)、《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安监函〔2017〕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3位专家及相关人员(人员名单附后),于2018年12月27日-28日对山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编制的《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临县-保德输气管线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会议由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小勤主持。
建设单位介绍了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临县-保德输气管线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单位汇报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技术审查专家组认真查阅了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临县-保德输气管线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对本项目工作场所的防毒、防高温、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职业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针对建设单位的特点,按照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经讨论形成以下验收评审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进行了分析。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4、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描述。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分析。
7、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8、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基本正确,对策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9、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需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1、评价依据中增加《油气田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煤层气集输设计规范》、《煤层气集输安全规程》等标准规范,并在评价中合理引用。
2、完善巡线工低温、高温、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析。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针对性和可行性的调查与评价。
4、验收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