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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发布时间:
2018-12-20 13:56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项目地处山西省潞城市成家川
联系人:张朝刚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
建设规模:对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动厂A/B、C炉进行脱硝脱硫除尘改造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
节能:增加换热器,更换锅炉给水泵,对锅炉引风机、送风机进行变频控制改造。
脱硫:重建脱硫塔、增加托盘和提效环等;
脱硝:增加催化剂和吹灰器、新增氨水蒸发器等;
除尘:增加湿式电除尘。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翟淑珍 |
工程师 |
报告书审核人 |
闫爱珍 |
高级工程师 |
傅焕宏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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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书编写人 |
王新刚 |
行业工程技术人员 |
李俊杰 |
公共卫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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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军霞 |
卫生工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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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芬 |
检测检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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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梦阳 |
检测检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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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张朝刚 |
职业健康科科长 |
现场勘察(检测)时间 |
2018.3.20-3.23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
粉尘主要为矽尘、石膏粉尘。
化学物质包括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二氧化硫。
物理因素主要有噪声、高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1类火力发电(燃煤发电),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过程中,能够落实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该项目所采取的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防护措施均正常运转情况下,职业病危害因素能够得到有效的控制,起到了控制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工作环境的作用。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在职业卫生方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建议:
(1)该热动厂加强现场设备设施的维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缮,便于设备及防护设施随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结合评价报告,根据噪声强度不同的工作场所应为接触噪声的人员配备不同规格型号的防噪声耳塞。
(3)应确保外来人员进入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场所,配备有效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催化剂厂家更换催化剂时,工作人员需佩戴防毒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做好监督防护工作,更换的催化剂由厂家全部回收。
(5)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的日常及定期检测,根据检测浓度及强度的变化情况对作业场所进行分级,根据分级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价检测时应将作业场所存在的所有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
(6)职业健康监护应将全部接害职工纳入健康监护范围,在确定某岗位作业人员是否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时,应考虑其相邻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影响。
(7)新员工进入公司前,应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调换岗位工种工人也必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接触职业危害的在册人员每年组织一次职业病筛查职业健康检查,每年健康检查结果存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8)加强职业卫生教育,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加强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现场监督管理,督促工人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切实保护工人健康。
(9)应针对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职工进行全面的职业危害职业健康检查。
(10)职业病防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7〕90号)、《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安监函〔2017〕23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要求,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3位专家及相关人员(人员名单附后),于2018年6月29日对山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编制的《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会议由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崔慧峰主持。
建设单位介绍了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基本情况,评价单位汇报了《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验收评审组认真查阅了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热动厂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对本项目工作场所的防毒、防高温、防噪声等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职业卫生管理、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等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针对建设单位的特点,按照国家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经讨论形成以下验收评审意见:
一、《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施工过程等进行了分析。
2、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基本正确;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方法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4、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描述。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基本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分析。
7、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基本满足要求。
8、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基本正确,对策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9、评价结论基本正确。
《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需修改完善以下内容:
1、评价依据中增加《火力发电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指南》、《火力发电厂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系统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并在评价中进行有效落实。
2、按划分的工作场所,进一步完善A/B炉、C炉脱硝、烟气脱硫系统工艺流程,规范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标识。
3、细化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分析及接触特征分析,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分析。
4、根据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评价;对可导致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分析,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与评价。
5、验收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
1、该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山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并通过了专家的评审;在施工前,由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A、B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山东国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台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通过了专家的评审,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2、该项目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90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晋安监函〔2017〕231号)等规定,委托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有关程序进行了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符合验收程序。
3、该项目工作场所中设置了较完善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检测结果显示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全部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4、建立了职业病防护责任制并有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5、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管理人员,能满足职业病防治工作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6、职业卫生管理基本符合国家的相关要求。
7、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基本符合要求;为劳动者配备了相应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劳动者基本能正确佩戴和使用。
8、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按照规定的培训内容进行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9、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监护。
10、制定有职业卫生应急管理制度。
11、该项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
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需要整改的意见:
1、为脱硫系统巡检作业的劳动者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和使用。
2、完善A/B炉、C炉控制室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急救药品台账和使用记录,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3、依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体检项目、检查内容,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完善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升企业的应急能力。
5、完善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及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者职业卫生知识的宣传培训教育,使其具有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知识和能力。
6、验收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
验收评审组认为: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锅炉节能与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基本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要求,按照验收组意见整改后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