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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平-五台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发布时间:
2018-12-20 13:54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平-五台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大营分输站位于定襄县宏道镇大营村; 五台分输站位于五台县沟南乡下西村.
联系人:李京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平-五台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
建设规模:本工程管道输气量为4.9×108m3/a,新建管道全长约为74 km,管径为Φ406.4mm。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站场(大营分输站、五台分输站)、管道沿线(管道线路、阀室)及辅助生产系统(发电机房、配电室、水泵房、污水处理站),主要针对该项目施工期间(包括:站场施工单元和管线施工单元)以及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治措施进行评价。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翟淑珍 |
工程师 |
报告书审核人 |
闫爱珍 |
高级工程师 |
报告书编写人 |
傅焕宏 |
工程师 |
李俊杰 |
公共卫生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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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军霞 |
卫生工程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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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永芬 |
检测检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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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梦阳 |
检测检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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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陪同人 |
李京 |
经理 |
现场勘察(类比检测)时间 |
2018.8.6-8.9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甲烷、一氧化碳、高温和低温。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件,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中第三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二项(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第2条(燃气供应)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次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时,专篇中应落实该项目申请报告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方面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1)评审程序按《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山西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要求进行。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时,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结合该项目《项目申请报告》及该项目《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
3)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公司项目管理人员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公司应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要求其盖章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5)加强对临时巡线工的管理。临时巡线工应纳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范畴,包括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职业卫生培训、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均应包括临时巡线工。污水处理站清淤泥时,与外委单位签订外委协议,并加强应急救援监督。
6)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各岗位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健康检查项目,委托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完成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做好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人的管理及安置工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年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81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5月1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90号)、《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管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 [2017]37号)等相关规定,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组织3位专家及相关人员(专家及相关人员名单附后)于2018年8月31日,对山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编制的《山西燃气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平-五台煤层气输气管道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会议由安全副经理李京主持,建设单位介绍了建设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汇报了《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专家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该项目的《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以下评审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
3、分析了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及危害程度;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6、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7、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议基本合理;
8、结论基本正确。
经评审组讨论研究,仍需对《预评价报告》中以下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1、补充供热间、发电机房建筑卫生学评价。
2、补充气体输送站清管器发送工艺流程、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防护评价;补充巡检工户外高温防护设施及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3、天然气输送工艺中补充识别“丙烷”和“戊烷”,发电机房补充识别“柴油”职业病危害因素,补充管线维修工艺及职业病危害识别,并完善相关分析评价;
4、完善分输站发电机房和供热间等一氧化碳危害事故场所应急通风设施的风流组织分析与评价。
5、评审组提出的其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