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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药饮片加工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
2016-12-06 19:34
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药饮片加工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要求,现将《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药饮片加工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 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本项目拟建于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姚村镇。
联系人:刘海龙副经理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建设项目名称: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药饮片加工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规模:中药饮片加工5000吨/年,提取3000吨/年,单方颗粒制剂1000吨/年。
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中药饮片车间、单方颗粒车间和仓库等生产系统和公用辅助设施、办公质检楼等辅助生产系统在建成投产后运行期间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及防治内容进行评价。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人员分工 |
姓名 |
职称/职务 |
项目负责人 |
郭 锐 |
工程师 |
报告书审核人 |
闫爱珍 |
高级工程师 |
傅焕宏 |
工程师 |
|
报告书编写人 |
任芳芳 |
检测负责人 |
季 超 |
行业工程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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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新刚 |
检验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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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 峰 |
卫生工程人员 |
|
李俊杰 |
公共卫生人员 |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刘海龙 |
副经理 |
现场勘察时间 |
2016.11.9~11.11 |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本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噪声和高温。
通过类比调查与检测,结合本项目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本工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其他粉尘和噪声、高温等物理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2012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项目属于医药制造业(十四)、中药饮片加工类别(3),故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本次评价认为,建设单位在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时,专篇中应落实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次预评价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建设,该建设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控制职业病危害的各方面能够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标准、规范的要求。
建议:1)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计时,应严格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医药工业洁净建筑卫生学规范》、《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等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并结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该项目《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
2)建设单位应在施工和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收集施工过程和监理过程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总结报告。
3)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并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应予以积极的监督与协作,督促施工单位为劳动者配备合格的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并安排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建设单位应要求该项目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编写施工期间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并要求其盖章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
5)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的要求,做好下面各项工作:
(1)单独列出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经费概算,保证其经费的来源,并落实职业卫生专项经费到位。
(2)配备专业人员对防尘、防噪声与振动、防高温、防紫外线等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和检修,并定期对使用、维护情况进行检查,保证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
7)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确定各岗位劳动者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相应的健康检查项目,委托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机构,完成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建立健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做好职业禁忌证、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病人的管理及安置工作。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及3位专家于2016年11月20日在太原市高新开发区对山西赛福特安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价单位)编制的《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药饮片加工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会议由副总经理刘海龙主持,建设单位介绍了建设项目概况,评价单位汇报了《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专家针对建设项目的特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该项目的《预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形成以下专家评审意见:
1、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内容齐全,基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要求;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和评价较为全面;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分析与评价基本准确;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基本符合要求;
6、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建议合理、可行。
7、结论基本正确。
经专家组讨论研究,仍需对《山西国新晋药集团有限公司新建中药饮片加工生产基地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以下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1、完善项目背景,明确项目评价范围;
2、完善单方颗粒车间应急柴油发电机的分析评价;
3、针对性补充完善锅炉房、污水处理站淸淤作业时应急救援措施;
4、补充洁净车间消毒方式的调查与分析和新风量的计算;
5、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